北京中儀友信可燃氣體報警器和便攜式氣體檢測儀以及有毒氣體報警器產(chǎn)品,可以檢測空氣中是否有氣體泄漏,以下是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小常識簡介:
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對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其主要危險特性進行了分類,并規(guī)定了危險品的包裝標志。在附錄部分列出了997種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明細表。表中給出每種危險化學品的品名、別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險性類別、次要危險性類別、危險特性及危險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包裝標志,也適用于其他化學品的分類和包裝標志。
2 引用標準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3 分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其主要危險特性分為8類:
3.1 第1類 爆炸品
本類化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fā)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chǎn)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fā)生爆炸,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3.2 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本類化學品系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并應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一者:
a.臨界溫度低于50℃,或在50℃時,其蒸氣壓力大于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
b.溫度在21.1℃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于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3.3 第3類 易燃液體
本類化學品系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zhì)的液體,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杯試驗閃點等于或低于61℃。
3.4 第4類 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易燃固體系指燃點低, 對熱、撞擊、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點燃, 燃燒迅速,并可能散發(fā)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點低, 在空氣中易發(fā)生氧化反應, 放出熱量, 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遇濕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時, 發(fā)生劇烈化學反應, 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3.5 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系指處于高氧化態(tài), 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zhì)。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
有機過氧化物系指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
3.6 第6類 有毒品
本類化學品系指進入肌體后, 累積達一定的量, 能與體液和器官組織發(fā)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tǒng)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經(jīng)口攝取半數(shù)致死量:固體LD50≤500mg/kg; 液體LD50≤2000mg/kg; 經(jīng)皮膚接觸24h, 半數(shù)致死量LD50 ≤1000mg/kg; 粉塵、煙霧及蒸氣吸入半數(shù)致死量LC50≤10mg/L的固體或液體。
3.7 第7類 放射性物品
本類化學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3.8 第8類 腐蝕品
本類化學品系指能灼傷人體組織并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nèi)出現(xiàn)可見壞死現(xiàn)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 6.25mm/年的固體或液體。
對于未列入分類明細表中的危險化學品,可以參照已列出的化學性質(zhì)相似,危險性相似的物品進行分類。
4 標志
4.1 標志的種類
根據(jù)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類別,它們的標志設主標志16種和副標志11種,見附錄B(補充件)。
4.2 標志的圖形
主標志由表示危險特性的圖案、文字說明、底色和危險品類別號四個部分組成的菱形標志。副標志圖形中沒有危險品類別號。
4.3 標志的尺寸、顏色及印刷
按GB 190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4 標志的使用
4.4.1 標志的使用原則
當一種危險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險性時,應用主標志表示主要危險性類別,并用副標志來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險性類別。
4.4.2 標志的使用方法
按GB 190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